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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五)
2017-09-27

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档案,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工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保管职工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3、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4、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职工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职工档案实行严密、科学地保管。

2、职工档案库房应具有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并能起到保护作用。档案要求存放于铁质档案柜内。保持清洁卫生。档案库房内相对湿度应保持4565%,温度保持在1424℃范围内。

3、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专用档案库房,库房内不得存放非档案物品,并做到人走灯灭,锁好门窗。

4、严禁电话索取或提供职工档案内容。管理档案工作人员严禁携带职工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职工档案的内容。

5、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按职工名册进行逐人核对,是否册档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任何个人不得保管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档案,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其本人档案或他人档案。

7、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名册,接收登记簿,转出登记簿,查(借)阅档案登记簿,温湿度登记簿等。

三、职工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职工档案,由人力资源科填写《查阅职工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必须由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查阅。

2、中心职工个人查阅档案的,经中心主管领导在《查阅职工档案审批表》签字后,在人力资源科人员陪同下查阅。

3、职工档案不外借,特殊情况经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将档案严密包封,封口盖中心人事章后方可借出。借出须在3天内返还,并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查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拍摄复制。

7、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

四、职工档案的转递制度

1、职工调动、职务变动或改变主管单位后,其档案应在15天内转出。

2、职工档案应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职工本人自带。接收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返回。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严密包封封口盖中心人事章,方可转递。

五、职工档案材料的收集制度

1、收集范围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6]4号制度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有关干部人事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2、要把好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对收集的职工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档案材料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4、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5、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a4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可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六、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新接收的档案,要细致地按目录逐份检查核对,无误后签收,有问题的及时更正,缺件的补齐后再收。

2、借用还回的档案要仔细检查验收,防止遗失缺件。

3、职工档案要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册档相符,不符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妥善处理。

4、每周查阅核对一次借出档案的借条,接近半月的要及时催要。

5、半月检查核对一次转递通知单,无回执的及时催要。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财务工作由分管主任负责,财会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及专项经费和业务经费等各项支出计划。计划一旦确定,各部门、各科室都要认真执行,做到精打细算,统筹安排和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以保证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心各项采购支出由设备管理科提出计划报请中心主任审批,由财务科统筹安排。

    二、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现金和转帐票据必须实行票据和印件分开管理(出纳员管理支票用纸和主管财务领导名章,会计管理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支票前,经办人必须填写《用款审批单》,标明此款用途、金额,结算方式等,由主管领导审批,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三、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各项费用开支均应事先请示后再行支出。其管理和报销流程程序如下:

经手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财务科长→主管财务领导

对于较大项目支出及专项支出,如设备购置、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专项业务支出等,由经办科室先做出经费预算申请,交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经领导同意后,到财务科办理用款手续,如需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按照政府采购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未经批准的,财会人员不得先行预付资金等。

四、按规定使用现金,严格资金管理。结算金额达到支票起点的(1000元以上)原则上使用支票结算,否则不予报销。确需公用借款的,要先填写借款单,由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后放款,并及时报销归还。现金要按帐户分别存放,不得滥用,不得借给个人私用,金库不得为私人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财会人员不准签发空白、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收到的转帐及汇款凭证应开据入帐,及时到所在银行查询入户情况。

五、差旅费的管理。人员公务出差前,填制《差旅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差旅费报销。预计公出差旅费在2000元以上者可以申请借款,公出结束后7天内报销结算,无特殊情况对上次借款未结算者,拒绝继续借款,逾期未核销还款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出差报销标准按照盘委办发【201434号文件(有新文件标准时随时更新)要求执行,所发生超标准宿费由   个人自行支付。差旅费报销凭证必须经科室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财务领导批准,按公出活动内容审批报销。

六、招待费管理。原则上对市内(含两县)来办事人员一律不招待。因工作确需招待的客人,负责接待的领导或有关科室必须事先通知综合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经综合办公室主任和具体接待的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按规定招待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财会支付现金或转账支票结算。原则上与谁的业务有关谁作陪,严格控制用餐人数,禁止一客多陪。报销需附水单及用餐人员名单。

七、财务公开和财务报表制度。财会人员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每月按规定时间向主管局报送财务报表。以静态、动态表为基数,分析单位的财务情况,正确的反映一定时期的经济指标,以便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率。每半年向主管财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综合情况。同时,财会人员坚持实行每周三、五为报销日,做到日清月结。年末通过职代会公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八、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各项经费,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提高自身素质,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做好服务工作,各项收支都要据实填制凭证,认真进行核对,依据合法票据记账,确保财务收支手续完备,账册健全,账实相符,妥善保管财务档案,及时编报各种报表。在财务管理中,所发生的任何失职、渎职行为,要视情况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九、工作调出人员财务清理。单位内调出人员涉及资产管理和财务账目的,调出前要先同财务科清理所涉及的财务账目,与接交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然后经分管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主管财务领导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调转手续。调出人员有借款的,要先还清借款,否则不予办理工资关系。

十、外出学习。对于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经领导班子研究选派到外省市进修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的正常费用(如进修费、学费、食宿费、考察费等)由财务审核后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予以报销;对于由个人申请、领导同意外出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财务不予核销。

十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积极开展新项目,扩大服务范围,努力创收。并按照标准收费,及时缴入财政专户。非税支出事先做好预算,经财政审核下达后列支。

十二、加强票据管理,中心对外和个人的收费必须使用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或辽宁省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收据。及时清点票据,催缴收费及时到账。

十三、各项收入全部入帐,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内部的任何科室及个人都不得自行收费,私设小金库,必须纳入单位统一的核算体系。

十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中心财务部门要会同相关科室在年终结帐前,必须清点固定资产,对调出和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时调整帐目,以免造成固定资产流失,做到帐实相符。由各科室科长负责办公设备、仪器设备的资产保全,盘点时需提交资产数量及使用状态书面说明。

 

办公用品、试剂耗材采购及发放管理制度

为及时、合理地购买、保管、领用办公用品、试剂耗材,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本着既有利于工作运转,又坚持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务科负责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的统一购置,其它科室不得自行购置。

二、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的采购

(一)各科室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由物资管理员年初统一经oa办公系统上报全年采购计划,由财务科进行汇总,年中使用时再经oa办公系统申报,审批结束后予以购买,全年使用情况尽量不超出年初大计划申报范围。特殊情况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反应。

(二)办公用品、试剂耗材必须由总务科两人以上,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采购。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

(三)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增强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学习,树立主动服务观念、理念;严格执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

(四)办公用品、试剂耗材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

(五)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纳入政府采购系统,所有物资均进行政府采购范围。

(六)办公用品、试剂耗材的采购必须建立、建全出入库管理,严格登记进、出库记录,做到领用人和出库人双人签字。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一)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发放,要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物资发放由各科室物资管理员或负责人在《领用单》进行签字,直接发放各使用科室。

(二)办公用品的发放采取以旧换新、以坏换新制度。凡是领取新物品,必须把已经用过的不可以再用的物品交回总务科。

(三)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类存放,码放整齐,清洁有序。

(四)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定期联合财务科进行清点库存物品,并查验对帐。

 

仪器设备及设备用耗材采购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仪器设备及设备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仪器设备及设备用耗材能够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及设备用耗材的采购过程必须在中心的天翼办公系统中完成,首先由各科室物资管理员提出本科室采购申请,经科长审批后,由分管主任审批,然后到达仪器设备科采购员处询价,询价后由仪器设备科长审批,再由分管主任审核,对于单一申请价格达到1000元的,需由中心主任审批,审核后返回到仪器设备科采购员处,由采购员开始采购。

二、 对于单件仪器设备的总价格超过5万元,或单个申请的总价格超过20万元的项目除了要经过第一项的规定外,还应由相关科室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根据中心检验检测发展的需求,由中心领导班子开会讨论批准后,交由仪器设备科按政府采购招标流程购置。

三、采购员不得擅自更改采购项目和规格型号,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计划,必须通知设备科科长,价款超过原计划用款指标时,须中心主任批准。

四、采购员必须按标准的计划积极进行采购,不接受无计划的采购,及未经批准的采购任务,需签署购置合同的,合同内容需完备,不能出差错。

五、仪器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做到先进、高效、安全、耐用、可靠,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凯时kb88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四个因数,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六、仪器设备的选择与评价: 

 选择仪器设备时,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技术经济评价,通过对比,确定最佳方案。  选择设备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检验上适用的原则,综合考虑以下6个因数:设备型号、规格;设备效率;能源消耗情况;设备安全性能;设备环保性能;设备售后维修状况。

七、新设备到货后,仪器设备科会同相关科室共同做好验货工作,按照发货清单做好零部件清点、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检查设备有无锈蚀,核对实物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 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入库移交手续,设备的原始资料由仪器设备科负责入档保管。

八、设备的安装与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仪器设备科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 仪器设备科应要求设备供应商经常对设备进行凯时kb88会员登录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指导。

九、采购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仪器设备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和功能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是中心固定资产,新进设备必须经过仪器设备科、使用科室同时在场检查验收,由工程师安装、调试。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统一交至仪器设备科送至档案室。仪器设备卡片由仪器设备科统一制作发放,由实验室统一管理。

二、仪器设备各科室建立台账,每月更新一次,每半年仪器设备科汇总。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使用记录、操作过程、维护保养记录、期间核查规程、期间核查记录。

三、各科室应设有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仪器设备做到账、卡、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员应保管好每台仪器设备的配件、检定证书、使用记录、操作规程等。

四、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及仪器管理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的专门仪器设备搬到其他的实验室。

五、因年久需报废的设备按照有关规定,需填仪器报废申请表,报至仪器设备科。

六、仪器设备需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七、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仪器设备工作、及时联系仪器设备科,严禁私自拆装仪器设备。

八、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仪器管理员应及时跟踪统计。需要检定或到期的仪器应提前一个月填写检定计划交至仪器设备科。免费检定的仪器需提前一个半月填写强检申请表交至仪器设备科。

九、仪器检定后,仪器使用科室需填写仪器检定/校准确认表。

十、新进的仪器启用时,应填写仪器设备启用申请表。

十一、仪器档案内应有:仪器设备登记表、仪器设备启用申请表、仪器设备检查验收记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确认表、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操作规程、期间核查规程、说明书、部分仪器需验收图谱、仪器设备清单(装箱单)。

十二、需要借阅仪器档案时应联系仪器设备科并填写仪器档案借阅登记。

十三、仪器设备科不定期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仪器设备不定期保养、爱护的,敦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分管领导。

 

现场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一、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由具备现场检测职能的科室管理,科室仪器管理员具体负责。

二、科室仪器设备管理员有责任管理仪器设备原始资料(复印件)、检定证书(复印件)、使用及维护记录等相关材料;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定期维护、期间核查工作,保证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三、使用现场检测仪器外出

测量时,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并将仪器放置在安全平稳处,以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四、现场检测的科室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要求的仪器(无要求除外),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仪器。

五、测试前、后认真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操作仪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易损部件。

七、仪器使用后要及时退出电池,小心装箱。

八、公用仪器设备使用前、后都须在管理人员处登记签字,并经双方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或验收保管。

九、仪器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科长和仪器管理员,由仪器管理员负责做好登记,并报告仪器设备科,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为明确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操作和事故管理职责,提高中心电力系统运行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科室、实验室、冷库及中心整体。

二、 电力系统运行操作管理

()中心电力系统运行操作需由仪器设备科专人操作,未经许可不可私下操作,维修过程中需悬挂标识,以避免非维修人员送电造成人身伤害。

(二)高压倒闸必须遵循的“六要十二步”操作程序:

1、六要:要有监护人在场;要有统一明显标志;要有操作模拟图板;要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要有操作票;要有安全保护用具。

2、十二步:发布预令和接受任务;接受正令;核对模拟图板,填写操作票;审核操作票;互相考问和事故预想;模拟预演;操作准备;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并唱票复诵;监护人随操作内容逐项勾票;翻正模拟图板;操作汇报,做好记录;小结、讲评。

3 、低压操作应遵循“五步法”操作程序:

a)低压操作“五步法”:到达操作位置后应核对设备状态、名称及位号是否与停(送)电票相符;监护人根据停(送)电票内容手指被操作设备,发出操作指令;操作人在接令后再次核查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确认无误后,将命令复诵一遍,监护人核实后,发出“对,执行”的命令,此时操作人方可实行操作;操作完毕,确认被停(送)电设备状态、位号与停(送)电票要求相符后,监护人在停(送)电票上记录时间,讲停(送)电票其中一联交送票人并告知停(送)电操作已完成;停(送)电登记本上登记。

(b)需要停(送)电,由运行部填写停(送)电票,需停(送)电的每一个设备位号、名称应填写清楚准确,且每一行只能先填写一个需设备名称、位号,交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三、 电力系统检修管理

中心每年应定期检修电力系统,清查中心用电隐患。

四、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

()凡为缩小事故范围,防止设备损坏等一切操作,由此引起的方式改变、调电、限电等都称之为事故处理。

(二)当电力系统出现事故时,系统内有关人员应迅速正确执行调度命令,服从统一指挥。

(三)事故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迅速判断事故情况、原因及影响范围。

2、尽快限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或隔离事故的根源,及时解除对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3、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非故障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中心正常供电。

4、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特别是重要设备要优先恢复供电。

5、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并恢复其正常运转。

(四)事故处理的程序:

1、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向仪器设备科负责人及时汇报。

2、调度根据事故现象,正确进行判断,采取处理措施,并汇报给主管领导,通知管理部门。

3 、重大系统事故,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五、 记录

(一)定期巡视中心电力系统并做好记录。

(二)当电力系统出现故障时,在处理之后应及时做出故障分析报告并存档以便日后查看。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一、外来人员到访,采取登记制度,实行24小时登记,由一楼在岗值班人员负责。

二、登记前应由值班人员联系受访者,征得同意后,由到访者本人登记后允许上楼。

三、凡拜访中心主任的客人,应由值班人员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联系主任的接见方式和时间,之后综合办公室通知值班人员办理。

四、日常值班人员应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对来访者礼貌服务,用语文明。

五、要求登记记录书写规范,不漏项,用完后到综合办公室申领。用过的登记簿年底统一归档保存。

 

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一、中心办公楼两个门卫值班工作由总务科直接领导,实行24小时岗位值班制度。

二、门卫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楼内重点科室,如财务、仪器室、微机室等和前后院的车辆,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

(二)负责楼内水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的安全保卫和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

(三)负责报刊杂志邮件的接收、登记、保管、分发工作。

(四)负责外来人员到访的登记传达工作。

三、工作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值班室闲聊、更严禁在值班室内酗酒、赌博、留宿外来人员。

四、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在见到接班人员后方可离岗,离岗前应由值班人员清理卫生。

五、门卫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时用语文明,热情服务。严禁用生、冷、硬的态度对待对方。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或退回保安公司。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为做好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总务科总体负责,各科室设安全消防责任人。

    责任人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及火灾发生时保护科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二)定期维护、保养安全消防器材,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对科室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防火训练。

(四)发生火灾时组织火灾自救,现场,协助火灾原调查。

(五)确立科室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六)对科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备有记录。

三、消防管理细则

(一)配备必要的器具,灭火器具定点、定位,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在易燃易爆危睑品的仓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四)使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绕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五)楚止在办公和宿舍等地拿班做势电炉等易引发火灾的用电设施。

(六)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七)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损坏,要定期检査和更换。

(八)登高作业时,使用合适的架梯工具,现场必须有安全保护。

(九)只有电工或专业人员才能安装、维修电器设备。

(十)安全消防责任人、消防设备的安装、操作、维修人员、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十一)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总务科,各科室或职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责任。

(十二)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原因。

(十三)对各种安伞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制度的,按照 << 奖惩条例>>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中心和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范畴

()重大火灾事故;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重大水电引发的安全事故;

()剧毒化学危险品和高危菌株重大安全事故;

()实验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放射场所辐射安全事故;

()医用废弃物泄露安全事故;

()预防接种安全事故

(十一) 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科室的安全工作由本科室的安全员负责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心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五、中心每年应由设备管理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员培训工作,并至少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事故处置拉练演习。

六、中心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会同科室负责人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岗位、设施和场所明确责任人,制定措施,报设备管理科备案,各科应定期自检,应有检查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科室无力解决的要上报设备管理科,如遇到超出权限和能力范围的,应由设备管理科代表中心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七、中心综合办公室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八、中心任何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尤其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给予严肃处理并处经济处罚100-500元,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九、任何科室和个人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事实,对因举报而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分担区管理制度

为提高中心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分担区管理制度 。

一、卫生保洁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天上班前打扫室内和楼道卫生;每周末统一清扫本科室(单位)分担区卫生;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按分工搞好卫生整理;按要求坚持做好路段保洁工作。

二、会议室、仓库物品摆放整齐,保持窗明,室内柜橱干净,墙壁无灰尘,屋顶和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清洁。

三、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垃圾实行袋装化,办公大院内无散堆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卫生死角,痰盂、纸篓和废物筒(箱)必须每天清理一次,保持清洁卫生。

四、厕所保持洁净,每天冲洗、消毒,做到无蝇、无蛆、无尿碱、无臭味。

五、加强除害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好灭鼠、灭蟑螂、灭蝇灭蚊工作,做到用药及时,预防到位。

六、工作制度督导员定期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洁人员及各科室落实卫生工作制度,对区域内的卫生检查情况列入科室考核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是用来集体学习、议事的公共场所,单位的大、中、小会议室的使用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内设的音响和多媒体设备由总务科负责维护。

二、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要提前到综合办公室申请登记,说明使用时间、期限、规模等情况,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不经登记擅自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一经发现,予以部门负责人100元罚款;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部门和与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

四、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负责室内卫生打扫和物品摆放整齐,并关好窗、门、电器,并向综合办公室交接,违者罚款100元,损害公物由使用部门赔偿。

五、会议室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以备随时使用。

六、会议室使用遵循先中心性会议后各部门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

 

图书管理制度

为营造中心良好学习氛围,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图书范围

专业技能、文学、传记、历史、社会科学、哲学与宗教、政治与军事、心理学、健身与保健、烹饪美食与养生。

二、 借阅对象

原则上仅限中心内部员工借阅,关系单位人员借阅须严格遵守中心借阅规定。

三、 图书管理

中心综合办公室为图书的责任及管理部门,设专职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采购、保管、催还等工作。

(一)根据中心各部门图书需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及职工业务爱好等,定期统一报批采购相关图书、与新华书店协商换取新书。 

(二)新购(换)图书,图书管理员应在2日内完成书籍的备注、编号、台账、分类、陈列等工作; 

(三)图书台账应详细记录图书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金额等相关信息; 

(四)图书管理员应定期公示并更新图书目录,方便员工查阅; 

(五)图书陈列应做到分类清晰、方便查阅、标示明显。 

(六)图书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尘、防潮、防光、防火、防霉、防虫、防鼠、防盗。发现破损,要及时装订、裱糊。 

(七)图书管理员定期进行图书盘点,对图书遗失、破损等情况进行统一报批处理。

四、图书借阅及书屋管理

(一)职工凭工作证件借阅图书,分人工和自助两种方式。人工借阅时,图书管理员帮助借阅人在图书借阅系统上登记借阅,外来人员借书需填写外来人员借阅登记表。 

(二)职工书屋全天开放,一般书报杂志可随意阅览,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私自携带出图书室或撕剪。 

(三)借阅图书时,须在图书管理系统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超期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四)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五册。 

(五)职工需爱护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 

(六)职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须尽快配合办理还书。 

(七)职工还书时应先对图书进行自查,图书管理人员对所还图书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在图书借阅系统上完成归还流程,按规定放置图书。

(八)书屋备有咖啡、糕点等自助茶点,请食用者注意用餐卫生,保持环境整洁,要做到不浪费食物并不得将食物带出书屋。

(九)请职工严格遵守书屋的规章制度,保持书屋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不得在书屋内进行聊天、打扑克、玩游戏等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图书借阅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罚则

(一)逾期3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中心财务科代扣。 

(二)故意损坏或未经允许撕剪图书,按双倍书价赔偿。 

(三)不爱惜图书,随意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的,处以罚款5-10/次。 

(四)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带出阅览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1000/次。

(五)不遵守书屋管理规定,破坏书屋环境,在书屋中聊天、打牌、玩游戏影响他人的,处以罚款50-1000/次。

六、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职工活动室是为丰富职工业余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由中心总务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为合理利用职工活动室并有序开展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中心全体职工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四:早8:30  中午12:0013:00

下午17:3020:00

周五:早8:30  中午12:0013:00

下午15:3020:00

  六、日:早8:00—晚20:00(全天)

三、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职工活动室的开门与锁门。 

(二)负责活动人员签到,指导活动者使用器材,开关场内灯光、器械等电源。 

(三)负责职工活动室的卫生,每天闭馆前对职工活动中心清扫一次。 

(四)负责职工活动中心现场安全管理,告知进入活动场地人员安全注意事项,阻止进入活动场所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劝阻违反本规定进入活动场所人员。每周一对健身器材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四、 管理要求:

(一)职工活动室为本中心职工健身强体、开展活动使用,原则上不对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开放。

(二)参加活动的人员要登记后方可进入活动室活动,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职工活动室内的设施及物品为公共财产,凡参加活动人员要珍惜爱护,科学合理使用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和搬动位置,更不得将其损坏、私藏、带走,如有故意损坏器材行为的,原价赔偿并予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四)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果皮,乱贴乱画,乱泼茶水,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违反者予以100-500元罚款。

(五)活动室内器材使用后请务必收拾整齐,放回原位。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活动室的人员务必随手关灯、关空调以及其他用电设施。

(六)预防火灾,切忌在活动室内使用明火;保证财产安全,请保管好随身物品,离开活动室时关好门窗。

(七)违反上述规定,管理员有权令其退出职工活动中心。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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