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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制度(三)
2017-09-27

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制度

一、收文的拆封、登记、分办、传阅、批办、承办,发文的拟稿、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复印、封发等办文程序不得简化,各科室必须经综合办公室核稿后方可发文。

二、公文处理中要注意急缓程度,急件、要件、函件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办。急件先办,特急件收到即刻办理。

三、登记:一律由综合办公室专人(文秘)负责收文拆封、登记,并填写文件处理单,无关人员不得私拆公文信函。

四、传阅:对登记完的文件要及时上传至oa自动化办公系统,按中心领导的分工进行阅批,领导阅批后签发到各科室,再由各科室阅办。

五、承办:对经领导批示后转有关科室或人员办理的文件,承办人员要尽快落实,需要有文字材料的要报文字材料,综合办公室负责公文督办工作。

六、存档:凡办理完的文件(含电报、会议材料等),文书人员要及时收集齐全,对有存档价值的要整理保存,年终统一立卷归档。各承办科室及人员应主动将办结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及时送回综合办公室存档。

 

印章管理制度

一、中心各类公章指定专人保管,牢固加锁。

二、加盖公章要严格控制,对上呈下达文盖公章时,需各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对各种例行的计划报表等可随时加盖。除例行的报表加盖公章外,做好用章登记工作。

三、严禁使用中心公章联系个人生活所需及担保等其它事项。

四、介绍信必须专人保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介绍信转交他人。

五、遇有重大事件用介绍信时,须中心主任批准。一般对外联系工作用介绍信时需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开介绍信时需保留存根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设立各级档案管理员,年终科室档案管理员应积极配合中心档案管理员完成资料立卷和归档工作。

二、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一般只限在档案室内进行,确需外借的档案由档案室严格掌握并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三、文书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及各业务科室使用,不属开放范围,对外一般不予借阅,如确有特殊情况应由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借出的档案一般应三天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借期不能超过七天。

五、借阅人员应爱护档案,保持整洁,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私自涂改翻印、抄录、拆散和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按中心《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邮件(刊物)收发制度

为了加强中心及职工的邮件(刊物)的管理,使邮件(刊物)的收发流程更加规范、合理,也避免造成邮件(刊物)的丢失,进一步明确收发环节中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涉及邮件(刊物)收发工作的科室和个人,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检落实。

二、凡是在邮件(刊物)的收发过程中没有按照程序进行收发而造成邮件(刊物)遗失的,除按照邮件成本予以赔偿外,按情节给予适当处分。

三、第一签收人在接到中心或个人重要邮件(如汇款单,包裹单或特快专递等)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接收人或相关科室责任人,经双方意见一致后,妥善保管邮件。

四、第一签收人负责填写〈盘锦检验检测中心邮件(刊物)收发登记簿〉,重要邮件(刊物)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转交第二签收人,由第一签收人直接转交接收人。

 

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一、打字、排版由各科自己独立完成,打印复印机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职工牢记科室打印复印密码,不得对外泄露。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复印机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设备管理科负责联系维修,各科室材料由各科室自己负责复印。在无领导允许的情况下,禁止给外单位和个人复印材料。

三、会议所需资料或普发性材料,数量很大的应申报综合办公室到印刷厂印刷。

 

微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微机的管理、维修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各科室严格执行微机操作规范,掌握微机运行情况,严禁擅自修改微机的配置参数,各科室微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微机的日常维护工作。

三、各科室对本科的业务资料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

四、禁止在微机上进行电脑游戏、播放影视、上网游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违反者按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五、微机的使用要做到防火、防水、防病毒、防雷击,保证微机安全运行。

六、微机室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卫生状况,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无领导批准,严禁外来人员使用本单位微机。

 

网络管理制度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网络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控制。做好网络系统的配置工作,使整个网络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注重网络安全管理。

二、保证网络系统设备完整无缺,机房要有防火,防雷,防磁,防盗设施,要建立防火墙系统和用户权限访问系统。

三、局域网内各终端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

四、网络主机房应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管理,要保证室内清洁,温度适宜,通风良好,禁止他人随意进入和非法操作。

五、网络设备所配带的资料和其他附件要保存完整,重要资料要有备份,归档保存。

六、各科室应该按照中心规定,积极报送信息,综合办公室将于年终进行统计,科室报送的信息量和发表量将作为科室评优的依据之一。

七、控制网络流量,按月制定用量计划,在服务器上安装流量监控软件,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坚决杜绝任何人浏览反动、色情网页,不发表反动言论,中心综合办公室定期督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局域网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局域网管理工作由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服务器机房由网络维护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入内,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二、客户端微机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由所在科室微机管理员处理;科室微机管理员无法处理时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由中心综合办公室及时处理或排除,并做记录。

三、除中心综合办公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器和交换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网络使用者如果确实要进行如上操作,可向网络管理员说明,获得同意后方可操作,并做好记录。

四、各客户端微机的密码或软件的登陆密码,使用人应定期更改密码,防止他人盗用密码。

五、严禁在未查杀病毒的情况下在其他客户微机上拷贝数据。

六、严禁利用局域网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复制、擅改、删除他人文件。

七、需要对局域网做大的改动时,须向中心主任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辆管理制度

一、司机职责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明确工作任务,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二)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工作期间不许饮酒,坚决禁止酒后驾车。

(三)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和卫生清理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按时保养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和车况良好。

(五)司机下班后将车辆入库,用车按程序办理。 双休日和节假日车辆一律入库。

(六)所有的专职司机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管理和调度。

(七)积极主动向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提示车辆保险、年检等事项,过期后果自负。

二、用车程序

(一)各科室工作用车提前一天在oa办公系统进行申报,车辆管理负责人应区分轻重缓急统一安排。

(二)车辆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人和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行车单。

(三)特殊情况需要打车,应由打车人先填打车单由领导签字后方可打车。

(四)严禁利用公车办私事。

三、车辆用油

(一)油本由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购买,每车一卡,对号加油,分车核算。

(二)原则上规定长途车辆往返300公里内的不准中途加油。

四、车辆维修

中心所有车辆的维修分为平时维修和定时保养两种,每年度按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实行春、秋各两级保养一次,坚持定点保养与维修以及报告审批制度。

(一)由司机提出故障原因、修理项目,由修理厂检查车辆情况,确定修理项目,报请车辆管理负责人。车辆管理负责人开具车辆修理通知单,标明维修项目、报领导签字。司机凭维修单到指定修配厂修理。

(二)如果没有领导签字的修车通知单,不经批准擅自维修,私自决定修理和换件,未到指定的厂家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财务不予结算。

(三)途中修理车辆须由司机和用车人同时在场,100元以上的必须先报请,待批准后方可修理,否则不予核销。

五、票据核销

定点修配厂的票据实行季度末核销制。由车辆管理负责人汇总手续齐全的修车通知单找主管财务中心主任签字后由财务核销;实行单车核算制。

 

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的管理水平,使其各项工作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有利于提高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带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一)坚持奖惩公正,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以功过做为实施奖惩的依据,奖惩程序必须与功过相关,要奖的合理,罚的恰当,客观公正,真正做到奖不虚设、罚不枉加。

  (二)制定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制度

(一)奖励种类:晋级(报批)、通报表扬、单位嘉奖、授予称号、经济奖励。

(二)凡属单位的正式职工或聘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予以奖励。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突出,已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2、在业务、科研方面有发明创造的,按照《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以外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及个人,按照《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奖励。

4、及时发现单位或社会的事故隐患,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单位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科室或个人酌情给予经济奖励。

5、代表单位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或竞赛,取得名次或为单位争得荣誉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经济奖励100-1000元不等。

6、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程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授予称号,并予经济奖励500元。

7、工作业绩突出,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科室或个人,年终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奖励。

三、处罚制度

(一)处罚种类

1、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

2、经济处罚:赔款、罚款,扣发绩效,严重的扣发工资。

3、行政处分的相关规定

1)对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原则上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8号)给予处分。

2)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由中心班子会讨论决定,并由人事科履行相关手续 。

3)对职工给予停职检查处分的,停职期限为三个月,停职检查期间发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停发其绩效工资。停职期满后,表现好的恢复职务,表现不好的,班子会通过后有权予以解聘。

4)对旷工职工,除罚款外,扣除本人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预防保健津贴。连续旷工3天,全年累计旷工6天,作待岗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班子会通过后有权予以解聘。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或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以至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进行的,给予停职检查处分,情节严重的,班子会通过后有权予以解聘。

6)对于没有及时传达中层干部会议精神的科室负责人,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撤职处分。

4、职工凡有下列违纪失职行为之一者,应按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格执行指纹考勤制度,处罚按《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2)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中午酗酒,酒后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进而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到停职检查等处分,并予200-5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3)违反安全规定和技术操作,违反相关制度,造成安全、消防和工作责任事故,使单位财产、人民生命遭到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罚款200-1000元、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

4)不遵守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到企业进行吃拿卡要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并罚款500元。

5)对上班时间私访、聚众长时间聊天,用单位电话长时间办私事等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对上班期间玩游戏,聊天,炒股、玩微信、网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当事人罚款500元,科室负责人罚款200元,科室其他在场人员罚款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处分,三次以上者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6)副科以上的中层干部和司机,在非正常工作期间应确保联络畅通。如应急时,不能及时取得联络,应对当事人予以200元经济处罚。

7)对于中层干部外出不报备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200元经济处罚。

8)中心办公用品无特殊理由不得私自带回家,违者罚款100元,第二次检查仍没在单位,按办公用品原价金额予以罚款。

9)保持科室及分担区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禁止脏、乱、差等现象出现,内部稽查时科室或分担区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并视情况罚款50-200元。

11)中心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10)单位组织的任何大型会议或学习不准迟到、缺席,违者罚款100元;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打振动,不许大声喧哗,如果发现手机响玲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会议期间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当事人200元;对于没有会议(学习)记录,或会议(学习)记录不全者,每次罚款100元。

11)对本科室科员发生的违纪行为,科长发现后不上报,姑息、迁就的追究科长责任,予以通报并罚款500元。

12)对于利用互联网平台泄露中心内部资料、照片者,每次罚款200元。

13)任何科室及个人不许为委托方出具虚假文书或检测报告,也严禁不做实验直接填写检测数据。对于弄虚作假,利用岗位便利出具检测报告或出具虚假检测数据,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对当事人酌情罚款500-1000元不等,对于情节严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者,予以解聘。

14)实验室相关科室,违反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按照各科室绩效考核标准予以处罚。

15)其他处罚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16)中心实习学生也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停止实习。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罚

1)同时发生违反两种以上工作制度的;

2)年度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干扰、阻碍、不配合中心督查室调查的;

6、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发生的;、

四、责任划分

(一)直接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和要求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直接责任;

(二)分管领导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和要求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主要领导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和要求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集体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和要求内,集体研究作出不当或错误决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不良后果,领导班子成员或多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成员负共同责任。

 

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了严肃单位劳动纪律,强化监督和管理,提高职工劳动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单位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一)早上班830分前刷卡或按指纹,未刷卡或按指纹者,即为迟到。930分前未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下午130分后未到者,按旷工1天处理。特殊情况,由中心主任、分管领导签字证明。

(二)晚下班530分后刷卡或按指纹,未刷卡或按指纹者,即为早退。月累计早退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特殊情况,由中心主任、分管领导签字证明。

(三)工作期间未经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离开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批假而不到岗位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对未参加集体会议的职工,又没有请假的,按旷工1天处理;会议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职工请假在“添翼”系统上填报《请假登记》或《会议培训请假》等,需由科长、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如有超假,由中心主任、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一)中心主任请假,由上级主管领导审批;中心副主任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各科长请假由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审批。科员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由科长、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请假1小时以内的,由科长审批;请假1小时以上至2天的,由科长、分管领导审批。

(二)请婚丧假、生育假、探亲假及年休假的职工,按照文件规定的时日休假,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科长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批准后,在中心“添翼”系统上填报《请假登记》。

(三)经中心主任同意参加的会议、学习、培训、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工会活动属公假的,在中心“添翼”系统上填报《会议培训请假》,由科长、分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

(四)严禁口头请假,请假不足一天应详细填写工作人员请假登记表,否则视为旷工。

三、人力资源科负责职工刷卡、指纹签到的打印、统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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